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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现代版“神农” 亲身试药权益无保障

发表日期:2011-06-16

我国平均每天有370种新药问世,而每一种新药在投放市场前,都必须经过多名健康人受试。这些“尝百草”的现代版“神农”会亲身试药,吃下大把没有正式标签的药片或打下正在实验的针剂,以检验药品的伤害性。其中大部分的试药者,都是冒着自身健康受损的危险,以换取仅千余元的廉价酬劳。


    然而,拿健康人做试验究竟是否有违伦理?试药人的健康和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对医疗行业颇为熟悉且经手大量医疗案件的何平律师。


    风险最大的是一期试药


    据报道,济南一家三甲医院临床药学部主任介绍,新药进入市场前,一般经过1至3期临床人体试验阶段。试药风险最大的在于一期实验,因这处于新药在人体的安全性考察阶段,而在健康人身上从事一期临床试验资格要单独申报,目前济南有三家医院可招募“健康试药人”。


    这三家三甲医院一年要进行五六次新药一期临床试验,每次需20至30名受试者,按此计算,济南每年有上百名“健康试药人”。


    医学院男生最受欢迎


    招募“健康试药人”的一家医院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平时招募健康受试者,往往通过在医学院校张贴广告或在大学网站登招募启事。而最受欢迎的是医学院在校男大学生,因为他们本身对药理知识有一定了解,能与医生进行良好沟通,对不良反应不会过分担忧,而且男性身体素质更好一些。


    一名曾试药的某医学院校在校大学生说,大二时听有试药经历的同学说,试药前有全面体检,且有一定报酬,“我觉得多数人是冲着报酬去的,当然还有一些带着医学理想。”


    “当时试的是一种用于心脏治疗的药。我服药半个月后,进入抽血化验阶段,一天抽24次血,每小时抽一个样品,共扎了24针,我的血管都被扎青了,不过没什么不良反应。我还主动配合医生讲述我的感受。试药完毕,我拿到1800块钱。”


    试药者签知情同意书


    一位招健康试药人的医院工作人员说,试药前,受试者要先填写一份《知情同意书》,并领取体检表。《知情同意书》分为三部分:对实验项目的内容介绍、风险告知;对受试人受益部分的告知;告知受试者可随时自愿加入、随时自愿退出。而受试者通过体检后才能试药,体检内容包括肝、肾、心电图、电解质、尿常规、血压等。


    至于有时后遗症会在试药结束一段时间后显现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不会”对受试者随访,但医院在临床试验前,都会向国家药监局和医院伦理委员会报批,只有在风险处理应急预案完善的情况下,临床试验才能批准进行。


    无报酬只为免费治疗


    在二期和三期临床药理实验中,还有很多“患者试药人”,他们一般都是新药可对症治疗的患者,通过医院门诊广告栏中张贴的告示前来。他们并没有相应的报酬,只有百元左右的交通费补贴。他们之所以试药,主要是为了免费受试最新药物,免费做一些检查,可得到医生更多关注,医生为其制定多种治疗方案。


    试药者权益尚无法律保障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何平律师说,新药在注册上市销售前需要经过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通过观察受试者对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治疗作用评价药物是否准许注册。药物临床试验存在诸多风险,对于受试者权益保障的问题,我国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只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3年9月1日施行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对此作出了规定。


    该规范第八条规定,在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个人权益给予充分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但是何平律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仅仅依靠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受试者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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