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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万医疗救助金分担百姓看病压力

发表日期:2011-06-11

“非常感谢,高新区医保救助帮了我的忙。现在看病负担轻多了。”6月8日,当华通花园居民宣荣康接过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送上的4600多元医疗救助金,他激动不已。


    宣荣康2009年底被查出患有重病,后来就一直待业在家。2010年社区居委会为其办理了低保边缘证和苏州市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证,从而使宣荣康能够享受医疗保险的实时救助,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负担。记者了解到,宣荣康2010年度医保个人自负金额为11024.38元,在2011年初他已享受了苏州市居民医保3100元的医疗救助金,由于其病情符合享受高新区医保的医疗救助政策,当天高新区医保基金再给予他4617.07元的医疗救助。


    通安镇的年度一次性医疗救助金发放,拉开了高新区医保2010年度一次性医疗救助金发放的序幕。各镇(街道)近期正将救助金送到各家。本医保年度全区共共有1454名参保人员符合年度一次性救助条件,将领取救助金270余万元。其中,个人享受救助金额最高的达3万元,大大减轻了百姓的看病负担。


    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除了参加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区域城乡居民的就医问题,2007年5月,高新区率先建立并实施城乡一体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简称“高新区医保”),体现了“政府补贴大头,参保人员个人出小头”和“政府办医保,群众得实惠”的原则。高新区医保实施4年多来,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2011年更是达到了100%;筹资标准由实施时的260元/年,提高到了500元/年。仅医疗救助这一项,2008和2009两个高新区医保年度,全区就有2053名参保人员享受到实时和年度一次性医疗救助,救助总金额达615.81万元。


    “下一步,我们正计划在提高筹资标准的基础上,用2年时间,将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由目前的每年100元,提高至每年300元,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5%,使高新区的百姓能够共享区域发展成果。”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培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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