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收费最高将处5倍罚款
发表日期:2011-06-09医院收费是否有暗箱操作?从5月底到6月上旬,东莞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市非营利性医疗单位医药服务价格大检查,检查范围除40家公立医院外,还包括广济医院、同济光华医院两家率先转轨为非营利性医院的民营医院,这也是民营医疗机构首次被纳入卫生部门物价专项检查。
东莞市卫生局规财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卫生部门检查的对象包括全市40家公立医院及非营利性医院,现已分派5个检查组奔赴各医院,对2010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检查。
据悉,检查重点包括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执行情况;药品销售是否严格执行“三控”政策(即控制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率,以实现对药品价格的全程监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目前,检查已进入尾声,将汇总全市情况,对于不足将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在此次卫生部门组织的医药价格大检查中,民营医院被首次纳入专项行动。“以前我们是自主定价,只要到物价部门备案即可,但转为非营利性医院后,民营医院的定价都需要按照公立医院的价格收费来执行。”广济医院副院长黄俊河告诉记者,“B超的收费是68元一次,如果是营利性医院的民营医院,定6800元都行,但现在一定要规定在68元,一分都不能超。”为纳入公立医院检查,广济医院还更新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照物价部门标准进行了收费情况检查,查看有无分解收费项目、自立收费项目、滥施检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该院也设置了住院病历收费稽查岗位,对在院患者的各项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初步检查后发现,两家民营医院基本达标。”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有关要求,以后凡是非营利性的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督检查参照公立医院执行。
记者还了解到,物价部门随后也将组织人员,对东莞市医药价格进行检查:除了对2010年的价格进行检查外,发现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根据要求,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将处以最高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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