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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滥用抗菌药物 院长成第一责任人

发表日期:2011-06-07

福建省卫生厅5日透露,根据卫生部的部署,福建省启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据悉,省卫生厅将与各设区市卫生局和省属医疗机构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根据年度检查结果,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各设区市政府。对指标完成较差的单位,省卫生厅将召集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省卫生厅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年度医院评价、周期医院评审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权重指标,必要时采取一票否决制。


    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医务、药学、检验、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并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与医师定期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此外,卫生厅还将建立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以下简称“两网”)。委托省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和省临床检验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分别建设省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全省14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第一批两网监测网点医院,应按照两网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上报信息,两网监测方案另行制定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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