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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运行75天被叫停 站长喊冤

发表日期:2011-06-05

龙虎网讯    刚组建短短两个多月的120急救分站,就被南京市急救中心勒令停运整顿,事件背后,是11起病患投诉。南京市急救中心负责人承认,在急救系统中,这样的情况非常少见。而与此同时,分站站长武先生却奔走喊冤,认为自己出资、出车、出人,费尽心血建起来的分站夭折,是分站所在医院看准这一块有利可图,从而将其逼走。


    纷争的背后,有一点得到了几方确认,那就是公益性质的急救系统中,注入了私人资金。对此,医院的观点是,不知这样的做法是不被允许的,而120急救中心的态度是,不知情,不支持。


    既然不被支持,那这个分站又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核建立起来的呢?


    急救分站被停运


    有多年医疗经验的武先生,去年11月与江苏省第二中医院(下称省二中院)签订协议,以省二中院为基地,武先生出全资的方式,共同开设120急救分站。从今年1月29日分站开始运行后,在75天的时间内,武先生称共开展了768次出救任务。


    可就在4月16日,他接到院方通知,分站因违反相关规定,被120急救中心勒令停运整顿。当他询问理由时,院方出具了一份由南京市急救中心出具的《关于对省二中院分站暂时停止运行的函》,称这辆分站救护车违反了值班急救车必须服从调度指挥的规定,以及救护车接送病人的有效半径为150公里的制度,擅自把病人送往连云港,以及分站自运行以来,多次出现针对收费、服务态度方面的投诉,影响了急救中心及医院的对外形象。


    投资人是私人


    “对于送病人去外地的行为,我现在知道错了。”武先生告诉记者,4月15日,他的确送了一名病人去连云港,在他深知救护车不能超出有效半径150公里的前提下,犯下这样的错误,的确是不妥的,对此他也予以了自省。


    但医院因此终止合同,并要求他交出车辆,他则认为是不公平的。院方只是依据了合同里“乙方不得作出有损甲方荣誉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轻重……直至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


    他认为,协议本身比较模糊,并没有量化标准,但凭此终止合同,有失公允。而他也认为,院方借此终止合同的背后,其实是有利益的驱使。根据他提供的数据,分站运行以来,3个驾驶员换人不换岗,每月收入达到3万多元,而院方终止合同,正是看准这一块有利可图,想收回自己经营。而合同中“乙方必须为甲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出不懈努力,每次执行任务时,将60%的患者输送给甲方治疗。”的规定,也是导致院方对其不满的原因之一。


    根据他的统计,约有50%多的病患被送进了该医院,院方却以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来终止,对此,他要讨个说法。


    医院:投诉太多才被停


    对于武先生的说法,江苏省第二中医院的苏主任介绍,在分站运行75天里,即遭到患者11起有记录可查的投诉,矛盾集中在乱收费上,完全影响了医院的社会形象,他们对其作出合同中止的决定,也是符合合同规定的。


    南京市急救中心的宋巧红主任也认为,自从这辆车加入120急救系统后,投诉比例罕见,严重影响了120的社会声誉,也对患者带来不利影响。


    面对眼下的僵局,省二中院表示,首先会终止合同,要求对方尽快将车辆交还。


    而南京市急救中心也表示,将不再允许这种合作方式出现在120急救系统中,除了要求该站停运整顿外,该站如要恢复运行,需保障车辆、人员等由院方自行提供,并按照正常程序再次上报,等待市卫生局的审批。


    尽管合同中的甲、乙双方各不相让,但他们均表态,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将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事件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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