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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出现3次超常处方将被取消处方权

发表日期:2011-06-03

6月1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山西省将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专项整治。


    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品种。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各医疗机构每个月要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同时要有工作记录,以备核查。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省卫生厅工作人员表示,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将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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