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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节假日无休

发表日期:2011-05-27

山东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节假日(含双休日)门诊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均应开展节假日门诊服务。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应全天开放,影像、检验、康复等科室应正常开诊。


    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动态调整医务人员轮休、返聘退休医务人员等方式,挖掘医疗服务潜力,保证节假日门诊工作的长期持续开展。专家门诊应由副高职称以上临床医师承担。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开展节假日预约诊疗服务,年内三级医院的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应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预约率应达到60%。要加强内部分配管理,合理解决节假日出门诊的医务人员的报酬,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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