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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执业信息将公示 患者火眼金睛辨专家

发表日期:2011-05-17

记者13日获悉,济南市卫生监督所今年将在全市民营医院、厂企医院、医疗美容机构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公示制度,帮助患者识别假医生、假专家、假护士。


    据介绍,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公示制度主要有两种形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在门诊大厅或诊室的醒目位置设立包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影印件、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的“依法执业信息公示栏”;每一位卫生技术人员上岗时必须配带包含其本人照片、姓名、执业范围、职称和执业证书编号的“执业胸牌”,便于就诊患者和监管人员的识别。


    据悉,公示医疗机构的执业信息,有利于群众正确选择医院和医生,识别假医生、假专家、假护士。此项举措实施后,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将走入“阳光地带”, 医疗工作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该制度首次在该市民营医院、厂企医院、医疗美容机构开始试点,待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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