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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类报纸助长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气焰

发表日期:2011-05-05

5月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公布今年首批报纸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情况。监测结果显示,今年3月,被监测报纸所发布的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同比增加了65%。


    据了解,此次监测范围覆盖全国28个省(区、市),包括62家都市类报纸和文摘类报纸,监测时间为3月1日~31日。从监测结果看,上述报纸所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数量增幅大,62家报纸共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600条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5%。二是涉及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省(区、市)较多,达到21个。而且部分地区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十分严重,如天津地区共发布204条次,占总量的34%;甘肃地区共发布147条次,占总量的24.5%。三是从报纸类别上看,都市类报纸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542条次,占总量的90.3%。其中,甘肃《兰州晚报》发布147条次,天津《今晚报》发布126条次,天津《渤海早报》发布78条次。四是违法广告发布率超高。在被监测出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报纸中,除青海省《西海都市报》发布有正规中医医疗广告10条次外,其他报纸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100%为虚假违法广告。


    目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已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各省主管部门,要求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查处,并及时报送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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