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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家医疗机构步入禁烟行列

发表日期:2011-05-04

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国家新规定正式生效,这就意味着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将不再合法,室内一律禁烟。


    山东省暨济南市在4月2日提出全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山东将在15000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济南市将确保2011年底前所有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在山东省率先叫响“无烟卫生济南”这一品牌。


    据济南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卫生局将对相关医疗机构和部门进行明察暗访,考核成绩将影响其最终的年终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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