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不够坚挺 医托屡屡死灰复燃
发表日期:2011-04-2928日,宁波市卫生部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全市的5家大医院和5家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了一次整治“医托”的行动。10名“医托”落网,但因无相关处罚依据,这些“医托”在做完笔录后,还是扬长而去。
“‘医托’现象为什么如此普遍,每次打击过后又总会死灰复燃?主要原因还是没有相关的法律制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直言不讳。
整治之际竟莫名蒸发
昨天一早,记者随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市妇儿医院。奇怪的是,这里平时“医托”云集,当天却出奇的平静。
该院监控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该是‘医托’早就得到了消息了,前天还有10多个在医院里四处拉客呢!”
他调出了27日的监控录像。在他的指引下,记者在监控录像上看到,医院大门口、花坛边随处可见“医托”的身影,有些手里拿着气球;有些在卖零食;有些还拿着X光片或者病历等等。
“这些人都是老面孔,一般早上7点左右就陆续来到医院,中午11点左右最多。”这位监控员说。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士称,他们为此次行动召集相关人员开了多次会议,不排除走漏了风声。
果然,联合执法队连续在几家医院扑空,最后只在市第一医院逮到了8个,在市中医院抓了2个。
做完笔录便不了了之
尽管这10人均承认自己是“医托”,但卫生执法人员在分别对他们做了笔录后,不得不放他们回家。原因很简单,目前没有任何依据对这些人进行相关处罚。
市卫生监督所何国华科长无奈地说,这样的事,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别说是卫生部门,就是公安部门关押到一定时间,也只能放人。
市第一医院保卫科杨科长说,他们明明知道哪些人是医托,可也只能将他们从医院赶出去,而这些人就在医院大门外或者公交车站附近拉客。
如果有病人来投诉,而他又认识是哪个医托骗的,他们能从医托那里将病人被骗的钱要回来,算是最理想的结果了。
正本清源亟待相关立法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称,“医托”在2003年宁波市民营医疗机构放开经营的时候就产生了,2008年后就更加“疯狂”了。一些民营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不顾患者的利益和病痛,雇佣大量的“医托”拉病人。
卫生部门经常会接到被骗患者的投诉,但由于缺少法律依据,他们也无法对这些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根治‘医托’现象,惟一办法就是从源头上去控制,对民营医疗机构采取强有力处罚,而这样就需要有法律的依据。”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肖国兵说,每年“两会”期间都会有代表、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要求整治“医托”,群众的呼声也挺高,可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最终的解决办法。
肖国兵说,针对“医托”江苏苏州专门制订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对违规医院和受雇“医托”均有严厉的处罚措施。如“医托”被抓住一次处罚2000~5000元;对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一次罚款5000~20000元。此外,只要医托口供笔录证实或者患者投诉超过3次,违规医院每发现一次扣分一次,一年内如果扣到一定的分,就得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医疗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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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个病人能拿三五十元回扣
45岁的阳正修,来自湖南,是昨天在市第一医院被抓的8名医托之一。他说,他们8个人都是江北区人民路上的一家民营医院雇佣的,主要负责在市第一医院拉患者。
他们每天至少可拉到一两个病人。只要给病人一个地址,并写上自己的名字,若是病人去医院看病,并在医院产生了费用,老板则会按人头给他们30~50元不等的回扣。
另据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称,除了“人头费”外,医院还会从药费中给“医托”提成。也正因为有高额的回报,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做“医托”。
医托行骗的招数
第一步:他们都装扮成求医的病人,手上拿着病历本在大医院和车站、码头招徕病人,特别是外地人。
第二步:一旦瞄准目标后,一个人先上去对病人热情关怀,说自己也有过同样的病史,当初是如何如何痛苦不堪。
第三步:接着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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