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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主任两年收受回扣33万元 被批捕

发表日期:2011-04-27

温州网讯   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医师李某,利用本科室医生开具“骨肽注射液”的处方权,两年多收受医药代表章某药品回扣33万余元,被苍南警方依法刑拘,并于4月21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


    李某从医22年,2009年起任骨科主任。2007年,章某作为医药代表负责在平阳、苍南地区推广销售黑龙江某药业公司生产的25ml装骨肽注射液。由于该药在苍南二医使用量一直上不去,2007年7月份,章某找到远房表兄弟即时任该院骨科副主任、手足外科负责人的李某,提出每向病人开具一支骨肽注射液给予李某23元回扣。随后,李某向主治医师冯某示意使用该注射液,并发展至整个科室开具该药。当月,该注射液在苍南二医销售量迅速上升至1000多支。


    李某凭该注射液医药数据统计不定期从章某处获得回扣款。据警方调查,自2007年8月至2010年3月,李某以开具该骨肽注射液,共收受章某贿赂330432元。


    目前,李某已被苍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4月21日,苍南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李某。章某另案处理,冯某负案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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