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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生儿纳入保险”出台 市民称好

发表日期:2011-04-18

3月29日,家住甘井子区泡崖街道美林园社区刘先生的女儿出生仅19天,因患新生儿脐带炎住进了医院。4月1日,大连新出台的《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刘先生当天便来到市医保中心为女儿办理了新生儿医疗保险。女儿出院后,他来到市医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支付比例,为其女儿的医疗费报销了515.52元钱。刘先生感慨地说:“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真是太好了,为我们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


    这个关注民生、体现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属“新生儿可以参加医疗保险”一款。《通知》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市已正式将新生儿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还体现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得到市政府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并快速作出决策执政为民的理念。


    新生婴儿是指出生28天之内的婴儿,是一生中最柔弱阶段,生存能力差,易患疾病且病情变化快,一旦患病将给新生患儿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有些家庭甚至放弃治疗。据市儿童医院统计,该院每年收治患儿1200余名,死亡病例中因经济因素导致放弃治疗的占21.7%。


    为此,在今年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姜雄城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建立我市新生儿医疗保险体系,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议案》。市政府极为重视,经反复研究磋商,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仅用两个月便出台了该《通知》。市政府对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认识高、行动快,令提交议案的人大代表们非常满意。


    市医保管理中心的一项统计数字显示,《通知》施行仅半个月,我市就有307名新生儿办理了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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